今年春季,我總共學到四件事,第一件事,就是如果去追星或是參加別人的喜宴,主要目的只是為自己擁有自拍的偶像明星照跟新娘照,都應該近距離拍,這樣才拍得清楚。


    三月十二日當天晚上,媽媽陪我到華山創意園區看朱俐靜新歌發表會,我坐在座位上,用手機替朱俐靜本人照相,但是由於我坐的位子離舞台非常遠,所以手機上的照片,看不清楚朱俐靜本人,所以我只好在網路上抓了一張朱俐靜的現成獨照,放到部落格裡。


    第二件事,就是回母校南港高工參加校慶,如果綜合職能科有DIY作品義賣,要先考慮清楚這項產品是我需要的嗎?否則就不購買;第三件事,就是不管參加哪個學校的校慶,如果用第一張百元鈔票買來的完整一百元點劵,沒有花完,就不要用第二張百元鈔票去第二章完整的點劵,就算第一張點劵整個一百元用完了,也不要買第二張點劵,就用現金消費。


    第四件事,就是不管去哪裡?做什麼事?都要跟家人報備清楚,絕對不可以蓄意隱瞞、說謊,這樣才不會讓家人擔心,或是讓家人被誤解。


    不然,我可以提早讓台視偶像劇「醉後決定愛上你」,跟八點檔「姊妹」一樣,各有一張屬於我自己自拍的本劇全體主角合影,或是跟「矽谷奶奶」男主角施易男一樣,有一張本劇主角與我合影。



    如果我早有這四個觀念存在,我就可以提早如願讓許多我自己喜愛的經典連續劇、偶像劇,都有屬於我自己自拍的本劇主要演員合影,以及提早去水悟空玩滑水道。


    雖然錯過了「醉後決定愛上你」的粉絲見面會,也沒關係!台視全新偶像劇「勇士們」即將上映,就等這齣戲有辦粉絲見面會再參加,希望能跟本劇主角見面。


    媽媽告訴我,不是所有有追星的機會都要去,還要考慮到自己當時的狀況,譬如有沒有時間、有沒有更重要的事要做等等我會記取媽媽的話,不會把該做的事耽擱。切記!切記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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