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2009年起,我拒絕再送東西給小舅的孩子,因祁老師就有跟我講過,不要的東西不一定要送給他們,也可以捐給慈濟,讓慈濟捐給有需要的孤兒。


    媽媽也有講過,我的東西就是他們獲得的是二手商品,他們說不定並不喜歡二手商品,只喜歡全新的,就算他們要全新的商品,小舅、小舅媽會幫我他們買,所以根本不需要我送二手商品給他們。


    我記得我在小五上的時候,還DIY自己動手做台北捷運的單程票,想送曾琮淇,讓他認識一下捷運站的英文,三姐說:「你應該送給孤兒院的孩子吧!」但最後還是把那些捷運票丟掉了。


    我甚至還送透明的酷企鵝鉛筆盒跟大姊送我的七巧板給曾琮淇,現在已經後悔了,所以我一定會記取這個教訓,就是自己心愛又寶貝的東西,不要送給別人,如果當初不要送鉛筆盒跟七巧板給琮淇的話,這些東西到現在九年了,可能都還依然好好的。


    所以我拒絕再送東西給小舅的孩子了,我也不用再追究冠睿郁喬沒有得到錄影帶的事,如果當初知道有捐給慈濟的方法的話,早知道快樂島錄影帶當初被曾鵬憲退回來之後,我們就可以直接送到慈濟去,這樣也不會讓我的房間被錄影帶占空間。


    所以說,我懷念2000~200311月上旬的挽救對象,阿彩阿姨、冠睿郁喬可以刪掉了,只要留下四個男生就好,就是外公、小舅、黃揚文老師和潘羽祐老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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